各有关学院:
第九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申报工作已启动,详见附件官方通知。如有意向申报,请联系科研管理部平台与基地处。并于7月20日前提交申报意向表汇总表(见附件)。
联系人:平台与基地处 李老师
电 话:021-66133629
科研管理部
2026年7月8日
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九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意见》,加强文物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根据《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第九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以下简称科研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优先支持的领域/方向
本次申报将优先支持以下领域/方向(排序不分先后):文物火灾安全、潮湿环境土遗址保护、潮湿环境古建筑保护、工业遗产保护、影像文物保护、油画保护、骨角质文物保护、皮革皮毛文物保护、考古测绘、建筑考古、大遗址展示。申报科研基地名称自拟。
除上述优先支持的领域/方向外,其他领域/方向也可申报。现有科研基地已覆盖的领域/方向(见附件2)不予受理。
(二)申报类别
科研基地实行分类建设,按研究性质分为应用基础、工程技术和管理科学3类,研究侧重点分别是:
1.应用基础类:以提升文物科学认知和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围绕文物领域基础科学问题和学术前沿,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2.工程技术类:以提升文物行业技术供给能力为目标,围绕考古和文物保护利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以及成果转化推广;
3.管理科学类:以推进文物事业管理科学化、现代化为目标,开展考古和文物保护利用相关管理理论与科学方法研究,为政府部门和行业单位提供专业支撑。
二、申报条件
申报科研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托单位为文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型企业等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从事文物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研究或管理科学研究;
(三)在所申报的领域/方向上有较强的研究实力,有能力承担文物领域重大科研任务,近5年(2021年至今)承担过不少于3项省部级以上(含)相关科研项目(或课题);
(四)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在所申报的领域/方向上有不少于2名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
(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试验条件,人员与用房集中,依托单位能够提供科研基地正常运转所需经费;
(六)依托单位具备有利于文物科技创新的管理机制。
三、申报与认定方式
(一)依托单位按要求填写《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申请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签字、盖章后报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择优推荐后,上报国家文物局。
(二)本次拟认定的科研基地原则上不超过5家,请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依托单位对照申报指南和申报条件认真衡量、严格把关,避免盲目申报。依托单位在1个领域/方向上只能选择申报1家科研基地,多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按《办法》有关规定启动评选程序。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2个环节,通过初评的申报单位需在终评会议上汇报、答辩,请预先做好准备。
四、申报受理
请于2026年8月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通过EMS寄送至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其中《申请书》一式15份(至少2份原件),佐证材料一式3份,打印、装订要求参照《申请书》“填表说明”部分。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为doc格式,佐证材料为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提交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
联 系 人:卢伟涛
电话:010-56792164
电子邮箱:kejichuwwj@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法
2.第一至八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名单
3.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申请书(格式)
国家文物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