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6年度基础研究计划“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撑类—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6-09-23  严巧赟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科研人员:

上海市2026年度基础研究计划“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撑类—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详见附件官方通知,校内申报截至2026年10月19日(周一)16:30,完成网站提交,逾期恕无法受理。

联系人: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处  束老师

        社会发展科技处        沈老师

电 话:021-66135398/66135581

科研管理部

2026年9月23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基础研究计划“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撑类—第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指南〔20267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落实十五五规划战略部署,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6年度基础研究计划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撑类批)项目申报指南。

征集范围

指南征集范围包括光刻技术、基础材料、器件与集成、光互连、光计算、第四代半导体等六个专题,申报者可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指南具体内容,进行网上填报。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指南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对项目负责人实行限项管理,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及课题负责人承担本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及课题合计一般不超过2项。

6.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需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在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科学数据,并按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科学数据汇交工作。

7.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8.各研究方向同单位限报1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vc20.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6928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61019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实施管理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以每半年为一个“里程碑”节点,检查项目进展,明确继续或终止实施

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923


【相关附件】

https://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60922/4cd364fabc044faebeb3f7ebf5189b6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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