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RFBR)的基础研究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在2019年将继续征集资助双边合作交流项目,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
- Mathematics, Mechanics;
- Physics and Astronomy;
- Chemistry and Materials Sciences;
- Biology;
- Earth Sciences;
- Info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and Computing Systems;
- Fundamentals of Engineering Sciences;
- Fundamentals of Medical Sciences;
- Fundamentals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2.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15万元/项,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9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全部为直接经费。俄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0万卢布/项。
3. 资助内容:
人员交流互访(含小型双边研讨会)。根据我委与RFBR双方协议,交流经费按“派出方”原则进行资助,即双方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为开展双边交流所需的出访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费。
4. 项目执行期:2年(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
二、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人须是2020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并依托该研究项目进行合作,开展的双边合作交流活动应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 中俄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分别向NSFC与RFBR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俄方申请指南详见:https://www.rfbr.ru/rffi/ru/classifieds/o_2086656
3.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1.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规定的限制。
2.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 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要求
1. 在线填报申请书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RFBR项目(中俄)”,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完成中文申请书填写并点击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
2.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下列材料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 俄方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简历;
2) 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
3. 申请书填写说明
中俄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中英文)、双方依托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次数、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出访人员必须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课题组的成员,不包括学生(可包括在职硕博士研究生)。
“经费预算表”仅填写第9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
“预算说明书”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在俄罗斯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
4. 报送材料
申请人将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在线申报接收期截止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依托单位科研处审核确认后,申请人须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及附件PDF文件,签字并由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并将纸质材料送到宝山校区行政楼506室。
5. 接收时间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19日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9日16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如有疑问,请致电欧洲处询问。
五、结果公布
2019年年底网上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上海大学基础研究处联系人:束老师 电话:66135398 邮箱:shulinglin@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