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秘书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工作已开始,关于具体的结题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结题报告填报:请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isis.nsfc.gov.cn)填写结题报告,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填报说明及撰写要求”(附件1),根据基金委的相关要求进行填写,忘记用户名密码的项目负责人请联系科研管理部管理员,建议使用ie或火狐浏览器填报;
2. 报告正文填写: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全新模板(模板见附件一撰写要求)进行结题报告正文填写。请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结题报告》的摘要不可与申请书的摘要完全相同,《结题报告》中的摘要包括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两部分,其中项目摘要的内容从计划书中自动生成,结题摘要须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概括出项目的精华,如背景、方向、主要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
(2)请勿直接拷贝相关学位论文拼凑结题报告,如报告多处出现“本章、本文”等字样,或正文有参考文献标注,而没有参考文献列表等;
(3)结题报告中未列出项目实质性进展,或报告过于简单,对具体开展的工作描述不清,没有任何图表和数据;
(4)报告内容应与项目计划书相符,避免没有按计划进行。
3. 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请项目负责人特别注意,2015年开始,结题报告项目资金决算表,启用了全新预算科目,因此部分结题项目需进行新旧科目衔接,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2)后进行填报。
项目资金决算表填报之前,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上海大学信息门户,根据支出明细,梳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需扣除已支出但未冲销的借款支出)填报经费决算表后,携带打印出的经费决算表(一式两份)、经费卡号、计划书中的经费预算表至宝山校区财务处(108大厅)(联系人:贾筱楣,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预审,确认无误的决算表由财务经办人审核后,作为依据,与纸质版结题报告一并递交。
有合作单位经费的,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配合编报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2020年要求,资金决算表中的“累计支出数”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4. 研究成果及电子附件上传:请按照要求上传研究成果以及电子附件材料,需尽量保持研究成果及电子附件的罗列一致。请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 将未标注项目批准号的成果及与项目关联不大的成果用来凑数,或成果完成人中无项目组成员;
(2) 论文标注批准号过多(大于4个);或受基金项目资助获得的核心成果,项目批准号没有标注在首位;
(3) 发表会议论文过多、论文质量较差,高水平的成果较少;
(4) 项目批准号标注不规范;凡是受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须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请勿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
(5) 多家单位合作的项目,应有共同署名的研究成果。
5. 网上递交: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填写完毕后上传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点击提交,科研管理部将进行审核,如有问题将退回修改,无问题则审核通过递交基金委,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关注“报告状态”栏,直至变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状态,表明审核通过,结题报告电子版提交成功。
注意: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月15日之前找财务处贾筱楣老师审核资金决算表并签字。
6.重要时间截点:根据本学年寒假放假安排,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月20日16:00前ISIS系统上提交电子版,科研管理部管理员将在寒假开始后两周内审核所有的结题报告,请大家提交后不定时登录系统查看是否有退回意见,以便及时修改再提交!
7.有关决算表
1.资金决算表中的“累计支出数”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只编报直接费用决算。请勿在结题报告中填写不符合基金委政策规定的财务事项(如办公设备、办公电脑、办公耗材等)。
2.决算表中各个科目结余不应为负,若有负数请在决算表内自行填写预算相应调整数,并说明项目预算的调整及执行情况。
3.对于结题时经费结余50%以上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经费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情况说明模板请跟院系科研秘书索要)
按照基金委规定,结题报告全文将上传至“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填报。
基础研究处联系人:束老师 66135398 shulinglin@shu.edu.cn
财务处联系人: 贾老师 66136210-11 xmjia@shu.edu.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010-62329112/6760
基金委信息中心服务电话:010-62317474
上海大学科研管理部、财务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