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1-04  陈浩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2021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扬帆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校内截止时间:202116日(周三)

申报名额:该项目申报单位为限额申报,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并向科研管理部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处上报,具体限额另行通知各相关学院,学校将择优推荐上报。

科研管理部联系人:沈金林

电话:66136203

邮箱:JLshen@staff.shu.edu.cn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指南〔2020〕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鼓励其进行原始创新和大胆探索,尽快成长为上海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

  执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2周岁(1989-01-01及以后出生)2.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6.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1年度扬帆计划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1月13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


上一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工作进展情况公示

下一条:上海平板显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0年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