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9-17  谭丽霞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校内截止时间:20211018日(周一)

申报名额:该项目申报不限。

科研管理部联系人:沈金林

电话:66136203

邮箱:JLshen@staff.shu.edu.cn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指南〔2021〕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种质创新与新品种培育

  研究目标:培育若干适宜上海地区种植和养殖的水稻、花卉、鱼类新品种(系)。

  研究内容:1.利用分子育种等技术,培育适宜直播并具备抗病虫等优良性状的水稻新品种(系)。2.利用细胞融合等技术,培育具备耐热或耐湿等抗逆性状的花卉新品种(系)。3.利用遗传育种等技术,培育适宜上海地区人工养殖的鲥鱼、鮰鱼、刀鱼等长江鱼类新品种。

  执行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专题二、设施农业技术研发

  研究目标:开展人工光型植物育苗工厂硬件设施及控制软件研究。

  研究内容:开发可调控光质、光量、光周期等光照条件的人工光型植物育苗工厂控制系统,并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植物育苗工厂示范应用,育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

  执行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专题三、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发

  研究目标:完成便携、智能的食源性病毒快速检测产品开发及应用。

  研究内容:开发基于化学及生物传感等技术的便携式、智能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新设备,开展食源性病毒等非定向筛查技术研究,形成快速检测产品,取得市场监管或海关等监管部门的应用报告。

  执行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专题四、生物农药及动物疫苗研发

  研究目标:研发安全高效、环境友好的新型生物农药,取得农药登记证申报受理号。研发预防重点人畜共患病的安全高效新型疫苗,获得临床试验申报受理号。

  研究内容:1.针对水稻、果蔬等作物病虫草害,开展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等新型、安全高效生物农药的研发,创制环境适应性强、适用于现代植保农机应用的新农药或新剂型农药。2.针对严重危害人畜健康的猪流感、布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开展多价或多联疫苗、亚单位疫苗、活载体疫苗和核酸疫苗等新型疫苗研发,完成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

  执行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专题五、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

  研究目标: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在本市转化和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1.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农艺等农业科技成果在星创天地、国家及上海市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创业基地、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示范应用推广研究。2.开展农业新品种、功能营养食品开发与加工技术、农业生态与农村环保技术等重要成果在浦东、崇明、金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转化应用。

  相关要求:1.由登记在册的国家及上海市科技特派员领衔申报。2.由注册在国家农业科技园内的企业申报,每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5项,申报时须扫描上传浦东、崇明或金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推荐函。

  执行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

  1.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

  2.企业申报须匹配投入,匹配经费不低于申请项目资助经费。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10月19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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