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3-04-18  谭丽霞   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科技界转化深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防科工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工作的通知(科协发宣[2023]9号),从国家层面推动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命名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掘和利用科学家精神教育资源,大力弘扬以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为内核的科学家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拟于5月下旬颁发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证书和授牌,其中分配给上海推荐“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不超过10个。现就有关上海地区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场馆设施完善。能独立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家精神教育活动,展陈场所相对固定、规模适中,设施设备符合安全保障条件,能够满足公众参观需求。

2.展陈突出科学家精神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展览解说词讲解权威、准确完整。科学家史料真实可靠,说明文字权威、详实,展品收集、整理、更新、维护等工作常态化,有严格的管理保护制度。具备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工作所需的专兼职队伍或者志愿者队伍,并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

3. 科学家精神教育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常规开展特色教育活动,结合本单位特色,在相关科学家诞辰纪念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技周、全国科普日、开学第一课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特色鲜明、讲求实效、形式多样的科学家精神系列教育活动。能够与区域中小学校、高校院所、科技社团及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多种科学家精神教育服务,在区域、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社会效益明显。建有科学家精神教育网站或在依托单位网站设有栏目,内容更新及时,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展线上线下教育活动。

 4.科学家精神教育工作的管理制度健全。形成科学家精神教育工作的制度保障,有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科学家精神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及表彰奖励范围;有科学家精神教育工作经费,能确保科学家精神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表》(见附件),申报单位要精心准备以往相关活动照片和视频,其中活动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单位名称+序号作为照片名;相关工作的视频1-2个(MP4或MOV格式,单个时长在5分钟以内,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以上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动员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符合要求的机构和单位积极参与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挖掘宣传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有关单位开展科学家精神弘扬工作的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确保推荐质量,学校原则上最多推荐“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1个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于2023年4月2217:00前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tanlixia1992@shu.edu.cn

五、联系人

谭丽霞 66135398,

    电子邮箱:tanlixia1992@shu.edu.cn





科研管理部

                       2023年4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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