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上海市大众科学 传播人物选树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3-05-15  谭丽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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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推动上海科普事业发展,促进上海公民科学素质进一步提升,鼓励和宣传在科学技术普及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工作和科技志愿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及创造性,助力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上海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开展的届上海市大众科学传播人物选树活动正式启动。

本次选树大众科学传播杰出人物不超过5人大众科学传播新锐人物不超过5人。选树的大众科学传播新锐人物年龄须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备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在本市长期从事科普相关的创作、宣传、实践和教育等工作,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广泛影响力、产生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的个人;

(三)历届大众科学奖获奖者(不含提名奖获得者)和历届大众科学传播杰出人物不再作为大众科学传播杰出人物选树推荐对象,历届大众科学传播新锐人物不再作为大众科学传播新锐人物推荐对象。

二、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和专家

(一)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科协和基层单位科协;

(二)在上海注册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

(三)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团体;

(四)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长期从事科普工作的管理人士以及资深科技媒体记者,3人或3人以上联名推荐;

(五)历届大众科学奖获奖者(不含提名奖获得者)和大众科学传播杰出人物可单独推荐。

三、选树程序

本次选树活动主要程序包括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批准和授予等(详见附件1)。

专家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进入终评环节的候选人需参与现场专家问辩环节,现场问辩情况将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并经上海市大众科学传播人物选树办公室同意后,可委托相关人员到场进行问辩。

四、推荐材料递交

请登陆上海市科协网站(www.sast.gov.cn)“通知通告”栏下载《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表格,提供真实、客观的评价和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里,由推荐单位或专家签字、盖章后,一并报送上海市大众科学传播人物选树办公室。

(一)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周五)17:00。推荐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箱(tanlixia1992@shu.edu.cn)提交。

(二)提交材料包括:书面申报材料1套(推荐表、附件及证明材料原件的合订本)。

如有项目成果的原始材料(如最新出版的科普图书、影视作品光盘、音像制品或可以证明实物的图片等)须提供1套。所有获得荣誉的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

提交的辅助证明材料如需退回,请于最后选树名单公布后30天内与选树办公室联系后自行取回,逾期将由办公室处理。

(三)所有书面材料提交待校内评审结果出来后再提交,签字盖章版材料由学院统一于5月31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提交至行政楼506室

五、联系方式

上海大学科研管理部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处

人:谭丽霞

联系电话:66135398


附件:1.《上海市大众科学传播人物选树办法》      

2.《第十五届上海市大众科学传播人物候选人推荐表》






                                上海大学科研管理部

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处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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