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乡村振兴杰出科技人物”“乡村振兴杰出科技青年”选树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3-07-13  谭丽霞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中国科协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意见》,引导和激励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投身“三农”,为实现农业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凝聚榜样力量,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乡村振兴局)指导下,上海市农学会、上海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上海科技发展基金会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乡村振兴杰出科技人物”“乡村振兴杰出科技青年”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名额

1. 选树“乡村振兴杰出科技人物”5名

2. 选树“乡村振兴杰出科技青年” 10名

二、评选程序

按照《“乡村振兴杰出科技人物”“乡村振兴杰出科技青年”选树办法》(附件1)的规定流程产生“乡村振兴杰出科技人物”“乡村振兴杰出科技青年”人选。

三、选树时间

2023年6月26日—2023年8月31日

四、材料报送

(一)网上信息填报。登录“上海科协·网上家园”(https://www.sastcloud.cn),访问“乡村振兴杰出科技人物”“乡村振兴杰出科技青年”选树线上系统进行注册,候选人在线填报《乡村振兴杰出科技人物推荐表》(附件2)或《乡村振兴杰出科技青年推荐表》(附件3),并上传有关获奖证明材料。网上填报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周一)9:00,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周五)17:00。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15323348414。

(二)书面材料报送。网上信息填报后,经推荐单位审核,候选人下载打印《乡村振兴杰出科技人物推荐表》或《乡村振兴杰出科技青年推荐表》1份,并在系统上传签字盖章版附件,并按要求盖章后于8月31日前报送至:上海市黄浦区南昌路57号3号楼419室(200020),联系人:章文 18917703835

五、联系方式

科研管理部  谭丽霞 66135398 


注:本次选树活动有“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需“单位推荐”的,请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于8月15日前将填写完成的推荐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tanlixia1992@shu.edu.cn;需“个人自荐”的也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8月16日前将需要用印材料发送至tanlixia1992@shu.edu.cn,用于统一申请用印。


科研管理部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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