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知识产权申请流程及常见问题

创建时间:  2023-09-05  梁曜   浏览次数:

知识产权

(专利、软著及其他类型知识产权)

申请流程及常见问题

目录

申请流程

一、专利申请

1.审批表填写与审核

2.专利内容修改与提交

3.申请学校用印

4.财务报销附件

5.授权专利维护

二、软著申请

1.审批表填写与审核

2.申请与用印

3.校内认定

三、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申请

常见问题

1.申请费用合作方支付/自费时,申请表如何填写

2.学校是否有知识产权共同申请协议的标准模板

3.专利申请后需要更正专利权人(非技术转移)怎么操作

4.个人是否能与学校作为共同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

5.为什么用印需求不能自己在PIM中申请

6.各种文件材料应该发给哪位老师




申请流程

一、专利申请

1.审批表填写与审核

填写《上海大学申请专利审批表》,审批表可在科研管理部网站-下载专区-理工-知识产权登记审批表(专利、软著及其他类型知识产权)中下载。由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发明人(教职工)签字,将填好信息的WORD文档和签好字后扫描的PDF文档发送到技术转移中心牛老师邮箱(award2004@shu.edu.cn)审核,并留好个人联系方式以便快速沟通。

有合作单位(即专利权人非仅上海大学)的,需要严格依据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任务书中约定的知识产权条款及补充约定等划定权利所属人(除联培学生可依据联培协议约定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外,其他依据均应为加盖了上海大学与合作方公章的正式文件),并将相关文件(双章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需签署专利共同申请协议,明确几方申请及授权维护阶段的费用支付比例,以及授权后的专利权益占比等。

2.专利内容修改与提交

专利内容请直接与事务所沟通对接,并注意网上公开前的保密,同时严禁出现已发表论文后再将几乎相同的内容用以申请专利,将会被视为非正常专利申请,并对学校申请专利的正常流程造成影响。

3.申请学校用印

需要用印的材料及对应的审批表发送到技术转移中心牛老师邮箱(award2004@shu.edu.cn)统一申请用印,并等待后续邮件回复。

特别提醒:用印文件不得预填写日期,尽量以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承办人等签署,不需要出现法定代表人/授权联系人/代表人等签署。

4.财务报销附件

财务报销附件包括:代理机构代理协议、发票、请款单等,以及由科研管理部盖好章的专利审批表原件,其中,选择学校招采的代理机构的,代理协议可在科研管理部网站-下载专区-理工-专利申请审批流程(知识产权披露、备案)及附件材料中下载,再去一站式2-1窗口补盖学校合同专用章红章即可正常报销。

5.授权专利维护

建议每年定期对自己需要继续维持的有效专利进行缴费维护,提前缴费可以有效避免产生滞纳金等额外费用。各课题组可自行在国知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注册个人账号进行缴费。查询与缴费方法可查阅科研管理部网站-下载专区-理工-专利查询与维护操作手册。

二、软著申请

1.审批表填写与审核

填写《上海大学申请软件著作权审批表》,审批表可在科研管理部网站-下载专区-理工-知识产权登记审批表(专利、软著及其他类型知识产权)中下载。由主要开发人(教职工)签字,将填好信息的WORD文档和签好字后扫描的PDF文档发送到技术转移中心牛老师邮箱(award2004@shu.edu.cn)审核,并留好个人联系方式以便快速沟通。

有合作单位(即著作权人非仅上海大学)的,需要严格依据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任务书中约定的知识产权条款及补充约定等划定权利所属人,并将相关文件(双章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需签署软件著作权合作开发协议

2.申请与用印

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系统中提交软件登记申请后,打印签章页(pdf,A4纵向打印),与对应的审批表一起发送到技术转移中心牛老师邮箱(award2004@shu.edu.cn)统一申请用印,并等待后续邮件回复。盖好章后将签章页扫描上传并等待系统反馈。

3.校内认定

在图书馆机构知识库中上传登记完成的软件著作权,附件中需要上传软著登记证书和校内审批表,以便学院初审及科研管理部复审。

三、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申请

参照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填写《上海大学申请其他类型知识产权审批表》

常见问题

1.申请费用合作方支付/自费时,申请表如何填写

若申请费用非我方支付时,审批表中经费卡负责人工号、学院、电话等信息填写校内教职工联系人信息,并由校内教职工联系人签字同意,如下图所示:

2.学校是否有知识产权共同申请协议的标准模板

学校不提供标准模板,下载专区中的附件模板仅供参考使用,最终文本以知识产权共同申请几方均认可为准,但不得约定一方权属占比0%、授权后一方自动放弃专利权等不具备法律意义和无形资产处置意义的条款。

3.专利申请后需要更正专利权人(非技术转移)怎么操作

必须严格依据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任务书中约定的知识产权条款及补充约定划定知识产权权属,确需更正为甲方独有或双方共有的,需由甲方发函,明确说明依据XX合同约定,XX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发明人)需要变更专利权人为XXX,可初拟文件先由我们审核后再盖章,校内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关情况说明并签字,同时将原合同/协议/任务书作为附件一并发送。其中调整为双方共有的,需再补充签署知识产权共同申请协议。

4.个人是否能与学校作为共同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

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且属于国有资产,严禁校内个人作为共有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如果是其他单位的个人,例如A校张三老师,依据国有资产管理要求,也不建议作为共有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可以仅作为发明人或依据双方合同/协议/任务书由双方单位共有知识产权

5.为什么用印需求不能自己在PIM中申请

知识产权作为国有资产,需要审核的内容较多,为方便科研人员申请知识产权,避免来回修改,在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上线前,由科研管理部统一审核并申请用印,减少审核次数。

6.各种文件材料应该发给哪位老师

审批表、专利代理委托书、优先审查相关文件、快速预审申请相关文件、复审请求相关文件、软著签章页、其他知识产权申请所需文件、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协议等各类知识产权申请文件,请发送至技术转移中心牛老师邮箱(award2004@shu.edu.cn)。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著申请授权码、图书馆机构知识库软著审核、快速预审代理机构绑定、专利转让文件用印、无形资产管理等各项涉及外部系统的业务请联系梁老师(shuliangyao@shu.edu.cn)。

技术转移相关业务请联系耿老师(genhui@t.shu.edu.cn)。

申请人申请各项业务应自行留足处理时间,用印审批非技术转移中心同意即可,需耐心等待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谢绝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通过电话/邮箱催促技术转移中心工作人员处理相关事务并占用技术转移中心通讯资源,影响其他人正常业务咨询。



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技术转移中心

牛老师:66136228,award2004@shu.edu.cn

梁老师:66136226,shuliangyao@shu.edu.cn

耿老师:66138100,genhui@t.s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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